企业信用信息异议与投诉办理指引
企业认为企业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或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本文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梳理办理渠道、所需材料、办理时限与注意事项。
一、异议办理流程
Q1哪些情况可以提出异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Q2企业提出异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查验,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
委托经办人办理: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证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供查验,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存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备查。
Q3异议核查后会有哪几种结果?
| 核查结果 | 处理方式 |
|---|---|
| 确认信息确有错误、遗漏 | 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予以更正 |
| 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 | 取消异议标注 |
| 仍不能确认 | 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予以记载 |
Q4异议处理需要收费吗?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征信机构不得以删除不良信息或者不采集不良信息为由,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
二、投诉与司法救济
Q5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救济?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
信息主体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中鼎征信受理渠道
Q6如何向中鼎征信提出异议或投诉?
企业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异议申请、投诉或意见建议,我们将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并书面答复:
也可通过官网首页导航“信息反馈”栏目在线提交,或通过页面右下角“在线客服”联系我们。
资料来源:《征信业管理条例》(2013年3月15日施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施行)。本文为政策解读,具体条文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